為有效減少施工揚塵排放,持續改善我市空氣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河南省發展散裝水泥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揚塵治理實際,決定開展全市施工揚塵“兩個禁止”專項整治,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時間
從2020年6月10日開始,時間服從質量,結束時間另行通告。
二、整治內容
(一)建設施工工地“兩個禁止”治理。全市城市建成區內建筑、市政、道路、水利、裝飾裝修等各類建設工地嚴格落實“兩個禁止”要求,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和現場配置砂漿,建設施工單位應在施工現場安裝預拌砂漿儲存罐、混凝土輸送泵等設施,使用商品混凝土和散裝預拌砂漿進行施工;禁止安裝滾筒式攪拌機、濕拌砂漿存儲攪拌器等現場攪拌設備,已經安裝的應及時拆除。施工單位必須使用有資質企業正常生產的預拌混凝土,禁止使用無資質或處于停業整頓期內的混凝土企業生產的預拌混凝土;必須使用在鄧州市商務局審核并取得河南省備案登記證書企業生產的預拌砂漿,嚴禁使用預拌混凝土資質企業超范圍生產的濕拌砂漿。(牽頭單位:市控塵辦,責任單位:市商務局、住建局、環保局、交通運輸局、公路局、水利局、城管局、公安局,配合單位:三個功能區管委會、城區三個辦事處)
(二)散裝水泥專用車輛治理。散裝水泥專用車輛(包括散裝水泥運輸車、預拌混凝土攪拌車、泵車、預拌砂漿運輸車、背罐車等)應實行白天運輸,堅決杜絕夜間拉運,特殊情況確需夜間運輸的,由施工項目出具夜間施工審批手續,方可辦理入市通行證。公安局交警大隊應當對運送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的專用車輛提供通行方便。專用車輛應嚴格按照道路交通法律規定行駛,確需在禁行時間內進入城區禁行路段的專用車輛,應以生產企業為單位憑市散裝水泥辦公室出具的登記證明,統一到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辦理專用車輛市區禁行道路通行證。水泥生產、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企業應嚴格落實運輸專用車輛備案管理規定,定期對本單位專用車輛技術狀況進行檢查,加強專用車輛駕駛人員日常行車安全教育,并制定相應管理制度,確保車輛運行狀況完好,車容車貌整潔,文明駕駛,杜絕超速、拋灑等行為。(牽頭單位:市控塵辦,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商務局、市交通局、城管局,配合單位:住建局、環保局、科工信局、城區三個功能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區辦事處)
三、整治要求
市污染防治攻堅辦、市控塵辦調度相關職能部門對所有涉及項目進行檢查和督查暗訪。
(一)對發現仍存在揚塵污染問題嚴重、違反“兩個禁止”要求、未進行使用備案、使用無資質備案企業生產的產品、儲運設施未納入動態監管等行為的各類建設項目,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實行無限期停工整治,采取掛牌督辦、連日經濟處罰、列入建設單位“黑名單”等綜合措施;
(二)對施工項目涉及的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企業未按法律法規標準規定落實散裝水泥專用車輛管理、資質備案管理的,移交相關部門依法進行處理;
(三)散裝水泥專用車輛違反規定行駛的,一律予以查扣,頂格處罰,列入禁行名單;
(四)對于整治過程中,發現的其他違法違規線索移交相關部門進行立案查處。
市控塵辦設立投訴舉報電話:0377-83970286、83970287,接受群眾舉報,一經查實,堅決予以查處。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