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州網訊 為適應實施“4+2”工作法的需要,我市不僅健全了村民代表的推選制度,更重要的是不斷培養增強了村民代表的責任感,激勵廣大村民代表在決策村級事務中,積極履行民主權利,較好的發揮好“人民選我黨代表,我當代表為人民”的職責。
前兩天,穰東鎮穰東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代表李波每天奔波在市場和村莊之間,進村串戶跑得特別忙。入冬以來,社區黨總支和居委會實行“4+2”工作法決策服裝市場東大街北段地面鋪設改造的事兒,黨總支提議,“兩委”班子會議商議,黨員大會審議,前三道程序都已經走完,李波抓緊時間走訪自己代表的10戶村民,認真的歸納記錄了每一戶對地面鋪設采用花崗巖或是步道石的看法,利用有余的時間,他還同市場上部分外籍商戶作了交談,吸納了更多的意見和建議。
穰東鎮穰東社區居委會村民代表李波說:“只有扎實做好走訪搜集,征求更多群眾的看法,才能把代表著更廣大的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反映到村民代表大會上。廣泛的匯集了民意,做出的決策,就科學了,就符合大家的心愿了。”
社區居委會的村民代表決議大會如期舉行,像李波一樣,79位村民代表在會議上競相發言,大家緊緊圍繞同一個議題,把走訪搜集來的廣大群眾的意見和建議作了集中反饋。社區“兩委”班子根據代表們的反映,對街道鋪設的方案進行了認真修改完善。隨后,當各位村民代表聽到宣布的草案很符合廣大群眾的意愿,在表決的時候,紛紛都舉手投了贊成票。